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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征、占用林地审批 |
| 办理机构:农林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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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》 2、承办科室:农林科 3、办事程序:受理->踏勘->审核->核发 4、申报材料:①使用林地申请表②建设单位法人证明③项目批准文件④项目选址和用地规模批复⑤林地权属证明材料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调查报告⑦林地、林木补偿材料 5、收费标准:依据财政部、国家林业局财综[2002]73号文件 ①征用、占用林地资源保护费:林地、林木补偿费总和的4%。 ②森林植被恢复费 ◆用材林林地、经济林林地、薪炭林林地、苗圃地每平方米6元。 ◆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4元。 ◆疏林地、灌木林地每平方米3元。 ◆防护林林地、特用林林地每平方米8元,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。 ◆宜林地、采伐迹地,火烧迹地每平方米2元。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,按上述标准2倍收取。 6、承诺时间:15个工作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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